反担保措施-注意事项

    代理人在办理担保业务提供反担保时,可根据自己公司的自身情况,在以上各种反担保方式中任选其一,也可选择多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一个组合来落实反担保。

    代理人日常涉及的业务种类包括新加入、追加、减退、名称变更、股东变更、二升一、增资、减资等。代理人办理所有业务,均需先向国际航协申请,我公司收到国际航协发来的办理担保通知后会快递《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函、股东会决议、业务办理程序等资料给代理人,代理人需根据办理程序的说明向我公司提交资料,在我公司办理担保业务。担保业务办理完毕后我公司会给国际航协和代理人同时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代理人在申请股东变更、名称变更、减资等业务时,国际航协自代理人申请之日起会将代理人票量减半,如自申请之日在国际航协规定时间内,代理人仍未在我公司办理完毕担保手续,国际航协会对代理人采取包括停票等相应处理措施。因此,代理人在股东变更、名称变更、减资等业务时,需主动与我公司联系以便尽快提供合格反担保并完成担保手续。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2011年之前,代理人办理增资业务,会受到票量减半的影响,但自2011年开始,国际航协政策有所变化,代理人办理增资业务将不会对票量产生影响。此处增资业务是指单纯注册资金增加,如股权发生转让则列入股东变更业务,票量将受影响。